济源市慈善总会:慈善助力 脱贫攻坚

发布:pchsjtue 时间:2020-05-18 15:40:22 浏览次数:2537

  济源市民政局党组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认真践行“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多措并举,综合施措,出台一系列扶贫“大礼包”,以实际行动助力脱贫攻坚。

  “礼包”一:“增孝关爱”助老人

  (一)惠及人群

  建档立卡未脱贫户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的老人。

  (二)主要措施

  1.鼓励子女为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老人寄存赡养费。按照子女每月给父母寄存的赡养费金额,由市民政局给予相应增孝补贴。子女每月给每位老人寄存200元(含200元)以上的,补贴100元;寄存金额低于200元的,按照50%给予补贴。

  2.由村会计具体负责资金的管理和发放。以老人名义开设新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由村会计和老人共同管理。子女每月要将赡养费寄存到该账户,村会计负责统一为全村贫困老人申报民政补贴,并存入该账户。老人可随用随取,也可委托村会计代为购买生活用品等,村会计要定期向贫困老人及其子女反馈收支明细。

  “礼包”二:慈善助学帮学子

  主要措施:

  (一)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政策的贫困户中,凡取得应届普通高中及同等学历职业类学校录取通知书的,每生一次性资助1000元,所需资金从市慈善总会款项中列支。

  (二)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政策的贫困户中,凡取得应届全日制普通专科和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录取通知书的,每生一次性资助1500元;凡取得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录取通知书的,每生一次性资助2000元。

  “礼包”三:以奖代补 鼓励兴建“幸福院”

  (一)主要对象:

  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老人、低保老人、留守老人、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的住房条件难以改善或不再修缮的,根据自愿原则,可申报居住“农村幸福院”。

  (二)具体措施:

  幸福院建设以村为主体。符合入住条件的报名人数在10人以上的村,有建设意愿的,由村提出建设申请,并负责提供集体用地;镇、村两级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运营管理,日常运营管理工作人员可在贫困户中择优选聘,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幸福院的管理运营费用由市民政局按年度予以拨付。本村申请人数不够10人的,可和周边村合并申报。

  幸福院建设完成后,由市民政局负责检查审核,给予建设资金补贴。依据幸福院建设类型,新建示范型一次性补贴20万,改扩建型补贴1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幸福院的,另行补贴3-6万元建设费,加载儿童福利之家功能的,增加补贴5万元。资金从市本级福彩公益金中解决。

  “礼包”四:“爱心超市”解民忧

  主要措施:

  1.从2017年7月1日起,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享受脱贫政策的家庭成员按每人每季度50元标准发放生活用品,直到脱贫攻坚结束。王屋、邵原、大峪、下冶、坡头五个山区镇的慈善爱心超市为本镇贫困户发放。市民政局设立的慈善爱心超市为其他镇的贫困户发放。

  2.优先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申请省市两级慈善紧急救助项目。

  礼包五:“医疗救助”帮解困

  (一)主要对象

  因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以及其他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对象。

  (二)主要措施

  1.对于参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一次性住院治疗费用,经各种补偿后,个人负担部分超过10000元的(不含),按照50%的比例予以救助,个人负担部分超过20000元的(不含),按照60%的比例予以救助。每人每年累计享受金额不超过20000元。

  2.对于参保贫困患者因罹患重大疾病,一次性住院治疗费用经各种补偿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理部分超过30000元的(不含),按照30%的比例予以救助,自理部分超过40000元的(不含),按照40%的比例予以救助。每人每年累计享受金额不超过20000元。

  3.对于白血病、肝肾等脏器移植者,按照上述标准救助后,支付大额医疗费用仍然有巨大困难的,由市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召集相关成员单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确定救助标准。

  礼包六:农村五保供养提标  

  2017年农村居民特困人员(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是每人每年6708元,分散供养标准是每人每年4680元。

  礼包七:  农村低保提标

  农村低保具体保障标准根据困难群众贫困程度不同分为A、B、C三个档次,按照300元/人/月、180元/人/月、90元/人/月三个档次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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