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慈善总会慈善爱心超市救助卡发放实施办法
发布:pchsjtue 时间:2020-05-18 15:34:44 浏览次数:1152
为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做好慈善爱心救助卡的发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经常性的社会捐助体系为目标,充分发挥慈善超市的日常救助功能,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救助活动,使困难群众得到更加有效地救助,为缓解群众困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济源做出积极贡献。
二、救助原则
(一)坚持救弱济困,传递爱心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
(三)坚持先城区、后下乡、低标准、小范围,逐步扩大救助范围的原则。
三、救助范围及对象
慈善爱心超市救助的范围为:济水、北海、沁园、天坛、玉泉五个办事处的城乡低保户和11个镇辖区内突发天灾人祸的困难家庭。
具体救助的对象分为:城乡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残疾人中的特困户。
四、救助数量及标准
2011年拟定救助困难群众500户,每户每年200元,其中生活、日用品150元,捐赠衣物折价50元。
五、救助程序
(一)市慈善总会统一印制《济源市慈善爱心救助申请审批表》,由各办事处负责组织申请、调查、审核,报市慈善总会审批。
(二)市慈善总会确定救助对象后,将慈善爱心救助卡逐级发放到户。
(三)救助对象持慈善总会爱心救助卡及相关证件(低保证、残疾证、优待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慈善超市领取与救助金额等价的物品。
六、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慈善爱心救助是政府救助工作的补充,在城乡救助中的作用日益增强。因此,各镇办民政所和慈善分会要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的情况下,要抓紧安排,抓紧调查、抓紧落实,真正把这件关系民生的好事办好。
(二)要坚持原则,严格审批程序。选定救助对象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申请、审核、审批程序,防止暗箱操作或优亲厚友等现象发生。
(三)要广泛宣传,掀起捐赠热潮。在认真做好慈善爱心救助工作的基础上,要积极动员全市社会各界爱心单位和爱心人士踊跃捐款捐物,使全社会形成扶贫济困、互帮互助、奉献爱心的良好氛围。慈善爱心超市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将凝聚着社会各界人士爱心捐助的款物及时发放到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手中。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 < 上一篇:关于在全市开展“济源慈善日”暨“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 下一篇:济源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济源慈善日”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