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济源慈善日”暨“慈善一日捐”活动方案
发布:pchsjtue 时间:2020-05-18 15:36:56 浏览次数:1121
10月20日是我市第五个慈善日。为扩大“济源慈善日”的影响,营造全民慈善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进我市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普及慈善理念,提高慈善意识为重点,以改善民生,构建和谐济源为目的,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的慈善宣传和救助活动,在全市营造浓厚慈善氛围,努力打造“济源慈善日”品牌,把我市慈善事业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活动时间
2015年10月8日至10月30日
三、活动主题
全民慈善 大爱济源
四、活动内容
(一)宣传动员活动
1、10月16日,举行2015年“济源慈善日”暨“慈善一日捐”活动动员大会。
2、10月20日上午,在第一行政区4号楼门前,由市直工委牵头,举行捐赠仪式。
3、在济源电视台、《济源日报》刊发以“全民慈善,大爱济源”为主题的“济源慈善日”暨“慈善一日捐”公益宣传专版,重点宣传好的企业和慈善人物。
4、发行一期“济源慈善报”。
(二)开展“济源慈善日”暨“慈善一日捐”活动
1、活动时间:10月8日至10月30日。
2、活动范围:各镇、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各企业,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驻济各单位和社会各界。
3、捐赠标准及形式:
(1)提倡个人捐赠不少于一天的工资(每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
(2)提倡国有、民营企业单位捐赠1天的利润。
(3)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等单位以设立冠名认捐基金的形式直接参与助学、助老、助医、助孤等慈善救助项目。
(4)提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小业主捐赠1天的利润。
(5)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加本辖区组织的“慈善一日
捐”活动。
(三)社会救助活动
慈善日活动期间开展以下救助活动:
1、组织慈善志愿者深入到全市各敬老院,送上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并为老人们精心准备文艺演出。
2、启动爱心护婴项目,为贫困家庭和儿童福利院0---3岁婴幼儿发放价值15万元的奶粉。
3、在济源市第五个慈善日到来之际(或慈善日捐赠当天),举办“大爱济源全民签名活动”。
4、组织慈善义工深入城乡社区福利院、敬老院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五、活动分工
1、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协调市直机关各委、办、局的捐赠工作。
2、市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驻济部队的捐赠活动。
3、工商联负责组织协调各民主党派和民营企业的捐赠工作。
4、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慈善日活动的开展并负责本系统的慈善捐赠活动。
5、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市属重点企业和“十强十高”企业的捐赠工作。
6、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建筑、装饰企业以及甲乙级监理、设计单位的捐赠工作。
7、市教育局负责本系统并组织协调市属公、民办院校及各中小学的捐赠活动。
8、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外来企业和商业系统的捐赠工作。
9、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客运、港航、货运企业、出租公司的捐赠工作。
10、市工商局负责组织协调私营企业协会和个体工商户的捐赠工作。
11、市卫计委负责督促协调各医院及经核发许可证的民营医疗机构的捐赠工作。
12、市旅游局负责督促协调星级宾馆、餐饮、各旅行社及各旅游景区的捐赠工作。
13、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玉川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虎岭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督促协调本区域内企业的捐赠工作。
14、报社、电视台负责对慈善日活动的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包括各种公益广告的发布、各类活动的宣传报道等。
15、市慈善总会负责接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限额以上企业、社会团体、驻济单位和驻济部队的捐款。
16、各大系统捐赠的善款由各系统负责催缴,统一收齐交市慈善总会。交款时,须提供各企事业单位的捐款数额,以便出示票据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和向媒体公布。
17、驻济单位和金融系统的捐赠由本单位组织协调。
济源市慈善总会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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